目 录
第一章 区域概况 1
第二章 规划修编简要过程 3
第三章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 13
第四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22
第五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30
第六章 有关基础数据的说明 32
第七章 关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41
第八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55
第九章 有关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60
第十章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落实 62
第十一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69
第十二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论证 75
第十三章 规划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77
第十四章 关于规划指标相关问题的说明 80
第一章 区域概况
第一节 历史沿革
澧县因澧水贯穿全境而得名,始见于《尚书¡禹贡》:“岷山导江,东别为沱,又东至于澧。”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废分封,置郡县。分全国为36郡,置慈姑县,澧属之,隶黔中郡。梁敬帝绍泰元年(555)即西魏恭帝二年,废天门郡和南义郡,始置澧州。陈(557—589)为石门、作唐县地,分隶石门郡和南平郡。隋文帝开皇九年(589),改澧州为松州,不久复名澧州,并置澧阳县(今澧县、临澧县、津市市)。
中华民国元年(1912),改直隶澧州为澧州行政厅。
1949年8月4日隶属常澧区行政专员公署,8月28日,隶属常德区行政专员公署。1952年,隶属常德区专员公署。1955年2月,隶属常德专员公署。1988年4月隶属省辖常德市。
第二节 地理位置
澧县古为澧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常德市北部,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2′-112¡04′,北纬29°16′-29°57′。县域面积207500.70公顷,辖14个镇、18个乡、10个农林渔场。人口87.81万人。县境东南西三面分别与安乡、临澧、石门接壤,北与湖北省毗邻。澧县位于洞庭湖西岸,是湘西北通往鄂、川、黔的重镇,与长江直线距离80公里,是焦柳铁路和207国道跨越长江进入湖南的第一县,素称“九澧门户”,因澧水贯穿全境而得名。2005年末总人口88.26万,城镇化率40.01%。
第三节 自然资源
澧县地处武陵山余脉向洞庭湖盆地过渡的地带,呈以平原和岗地为主体的地貌特征,平原和岗地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6.41%,山丘面积仅占15.84%。地势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最高点西北部太青山海拔1020米,最低点九垸乡永和村,海拔28米。中部澧阳平原系全省较大平原之一,平展坦荡。澧县矿产资源较为丰富,县境已发现矿产30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种,非金属矿产26种。非金属矿产中,化工原料矿产6种,建材原料矿产14种。已探明储量列入《湖南省矿产资源储量平衡表》的矿产有煤、芒硝、石膏、岩盐、膨润土5种。其中石膏、岩盐、钙芒硝探明储量居全省第二位,无水芒硝、膨润土居全省第一位。芒硝、岩盐、石膏、膨润土及水泥灰岩的资源潜在价值占全县矿产资源总潜在价值775.22亿元的93.29%,为本县优势矿产。澧县历史悠久,风景秀丽。境内遗址众多,文物资源丰富,共有文物点413处,其中古化石和旧石器时代遗址16处,新石器时代遗址216处,商周至清代遗址127处;古墓群42处共3000多座,古建筑9处,近现代文物3处。这些文物点中,包括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分别是城头山古城址、彭头山遗址、八十垱遗址和余家牌楼;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分别是:澧州文庙、宜万花瓦塔、丁家岗、蜚云榙、鸡叫城、十里岗、鸡公垱遗址、多安桥和澧州古城墙;另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58处。
第四节 社会经济
“十五”以来,澧县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实施“工业立县、民营富民”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快速发展。1996年至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财政收入等三项主要经济指标的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10.10%、20.09%和9.70%。
200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65.27亿元,较上年增长9.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5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1.2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9.41亿元,三次产业比例为37.7:32.6:29.7。
第二章 规划修编简要过程
第一节 规划编制任务
一、根据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澧县土地资源特点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地区土地利用战略;
二、根据澧县土地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土地利用规划调控目标;
三、根据澧县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和各乡(镇)土地资源特点,确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方向;
四、确定澧县中心城镇、重要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和布局;
五、对澧县土地利用结构进行调整,用地布局进行优化;
六、统筹澧县乡(镇)之间土地利用;
七、制定规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节 规划编制原则
一、依法编制原则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统筹兼顾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统筹兼顾耕地保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用地需求,为澧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全面的土地利用保障。
三、相互协调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注重与相关规划在发展目标、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和控制等方面相互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与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环境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等相衔接。
四、因地制宜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正确判断澧县社会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合实际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突出解决规划期内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公众参与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对土地利用重大问题的决策,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及建议。
六、注重实施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应切实可行,明确规划实施所必须的条件,充分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和实施效果,使规划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第三节 规划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5、《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6、《湖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4、《关于印发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5]114号)
5、《印发〈关于规范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意见〉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66号)
6、《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10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三、有关规划
1、《常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2、《常德市产业发展与布局规划纲要》
3、《常德市十大产业集群2008—2020年总体规划》
4、《常德市对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规划纲要》
5、《常德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6、《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
7、《澧县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8、《澧县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
9、《澧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和远景目标展望》
第四节 编制技术路线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和《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采取的技术路线如下:
图2-1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路线图
第五节 编制工作过程
一、准备阶段
(一)组织准备
1、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
成立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环保局、商务局等政府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澧县国土资源局内),由国土资源局局长任主任,分管规划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用地股、地籍股、耕保股、矿管股、土地整理中心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成立专门工作班子
成立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规划股、地籍股股长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以规划股、地籍股为主,同时从测绘、矿管及其他有关单位抽调骨干人员组成。
3、全面部署规划修编工作
一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动员大会。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各乡(镇)主管国土的副乡(镇)长以及国土所所长参加。全面部署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任务,明确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的工作职责,落实规划修编的工作时间。会议召开以后,以县政府的名义下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文件,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工作程序。
二是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会。进一步明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特别是布置部门专项用地规划的编制任务,明确各个职能部门专项用地规划编制的技术要求,以及提交专项用地规划的时间。明确要求各职能部门指定一个副职专门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指派本部门一名技术骨干全力配合规划修编。
(二)技术准备
在组织准备的同时,积极开展技术准备工作。首先是选定澧县规划修编技术承担单位。通过对几家技术单位的考察,最终选择了具有规划甲级资质的湖南省测绘科技研究所承担了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修编工作;其次,在选定技术承担单位之后,由技术单位成立的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小组,指派了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澧县规划修编的具体工作;然后由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一同协商,从技术创新、切实可行的的角度出发,结合澧县的实际制定了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理顺了规划修编的思路,明确了规划修编工作的目标。
二、调查分析阶段
(一)“四查清、四对照”工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的要求,澧县国土资源局为保证全县的“四查清、四对照”工作按省厅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澧县国土资源局精心组织,全面动员、统一部署,分阶段按步骤开展检查对照、整改处理工作,2006年4月全面完成了全县 “四查清、四对照”工作。
(二)资料收集、核实和整理
在澧县政府全面部署规划修编工作后,各职能部门按照技术单位提供的资料清单和资料要求,积极配合技术单位开展工作;技术单位组织了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对资料收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及时对资料收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反馈,通过多次的协调和交流,确保了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澧县规划修编后续工作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三)基础数据确认
为确保基础数据能更充分的反映澧县的土地利用情况,澧县组织各个乡(镇)在2003年建库数据的基础上,对各个乡(镇)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了实地补充调查。在调查基础上,按照省厅和市局有关技术要求,结合各地开展的“四查清、四对照”的工作成果,统一将数据库更新到2005年10月31日,并上报省厅审批通过,确保了新一轮规划基础数据的准确性。通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和更新,查清了全县土地利用类型、权属、面积和分布状况,更新了土地利用基础图件,做到图、数、实地相一致。
三、专题研究阶段
在整理、核实基础资料和基础数据确认的基础上,根据澧县规划修编的实际需要,规划编制技术人员与有关专家一起,开展了《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澧县土地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协调研究》、《澧县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研究》、《澧县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研究》、《澧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研究》、《澧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协调研究》等六个方面的专题研究,在组织技术审查和专家审查之后,完成了澧县国土局内部相关股室的意见征求工作,澧县各个职能部门的审查工作。在对专题研究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后,2007年6月上报常德市局顺利通过验收。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成果,专题研究工作的完成,为澧县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充实依据。
四、规划大纲编制阶段
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澧县各职能部门编制的专项用地规划,包括《澧县交通用地专项规划(2006-2020)》、《澧县开发区用地专项规划(2006-2020)》、《澧县城镇建设用地专项规划(2006-2020)》、《澧县农业用地专项规划(2006-2020)》等七个主要用地部门专项规划,提出了澧县规划修编指导思想和土地利用战略,拟定了规划期内澧县主要的土地利用调控目标,就如何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以及协调土地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明确了思路,最终形成了《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大纲成果由文本和说明组成。大纲成果先后经过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08年6月由常德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规划大纲作为规划修编的阶段性成果,对指导澧县规划修编后续工作的开展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
五、规划方案编制阶段
在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完成的基础上,加强与市级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通过与澧县县委、县政府以及规划建设部门的多次衔接,确定了中心城区的发展方向和用地规模,进一步明确了中心城区的发展思路。同时,通过多次与各个职能部门的交流和沟通,经过多次补充和完善,确定了澧县主要用地部门在规划期内拟实施的各类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及时将其纳入新一轮规划中,确保澧县的重点工程项目用地能够落到实处。
在市局下达了新一轮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后,澧县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商,在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全局”的原则下,制定了澧县各乡镇的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并及时将方案下发到各乡镇,确保乡镇规划修编工作的有序进行。
结合前期专题研究成果、大纲成果和市局下达的有关控制指标,依据有关县级规划编制规程,从澧县的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入手,明确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战略,制定土地利用调控目标,提出了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方案,结合规划期内的土地利用分区,安排规划期内的重点工程项目,并从保障规划实施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政策措施,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初步方案的编制。通过专家咨询,部门评审,网上公示以及澧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讨论通过以后,经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送审稿)。
六、规划成果报批阶段
在完成了送审稿的编制之后,按照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审查细则>》的要求,经过市规划修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形式审查,专家审查以及会议审查后,形成《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成果,上报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三章 规划修编背景分析
第一节 规划修编宏观背景分析
一、区域发展宏观背景
(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转变
当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趋向是在土地、金融、市场准入、外资外贸、消费等政策上实行转变,集中体现在以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为重点,坚持短期政策和长期政策结合,治标和治本并举,继续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和市场准入“一个门槛”,完善外资外贸政策,积极扩大消费需求。国家在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上,坚持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的政策取向、把扩大农村需求和增加就业作为重点、努力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实力。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各地区将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在东部地区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的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将对澧县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起引导性和限制性作用。
(二)中部崛起
国家实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国家继续在经济政策、资金投入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至此,中部崛起在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战略中提上议程。中部地区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定位为“六个基地”,即全国商品粮和优势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基地、能源生产基地、重要原材料生产基地、有竞争力的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劳动力资源开发和输出基地、重要的文化和旅游基地。重点发展区域为沿长江经济带、沿京广线经济带和六省确定的城市圈;中部省份与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联系紧密的带动区和辐射区;国家级、省级各类开发区;国家重要的粮食核心主产区和优势农产品的主产区。澧县地处湘北,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极有利于优质稻米、棉花等粮食作物,特优农产品丰富,如何利用国家对中部崛起的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加快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是澧县不可多得的机遇。
(三)湖南“3+5”城市群和长株潭设立“两型社会”国家试验区
长株潭城市群作为湖南省经济核心,在近年来对全省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越来越强。2007年底,长株潭城市群更是获批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一种以点带面,以形成更强大的城市群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局面呼之欲出。湖南省经济格局将以长株潭为中心,以一个半小时通勤为半径,包括岳阳、常德、益阳、娄底、衡阳在内的“3+5”城市群建设,将长株潭的推动力放大,形成实质性的经济一体化,使城市群成为经济发展要素的聚集地和辐射地、载体、平台。各城市定位为:长株潭作为“3+5”城市群的核心,将努力建设成为重要的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基地,打造在全国较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现代城市群;常德市主动承接长沙的辐射,定位为湘西北工业城市、物流中心;岳阳市进一步强化中南地区最大的石化工业基地和新闻纸生产基地的作用,加快电力能源基地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建设;益阳市整合生态、人文、旅游资源,打造长株潭后花园;娄底市重点发展成长株潭的能源基地;衡阳市将依托武广高速铁路,打造成“3+5”城市群的加工基地。澧县紧邻常德市,二广公路将两地串联,在湖南省新的经济发展格局中,依靠澧县原有的工业基础尤其是化工工业和农产品加工工业的发展,是其迎接“3+5”城市群辐射作用的有效途径。
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一)区域发展优势分析
完善的区域交通系统,使得澧县区位极具发展优势。在接受外部区域经济发展对其辐射带动作用下,一方面二广高速公路、焦柳铁路等受省内“3+5”城市群的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尤其是已定位为湖南省“3+5”城市群湘北工业基地的常德市,将不可避免的给澧县工业和农业产业化带来发展机会;另一方面,澧县通过G207、二广高速公路,打通了与外界经济往来的快速通道,为承接产业转移做好了硬件准备,同时也为自身整体实力和水平的提升夯实了基础。整体而言,澧县先天的地理区位和后天的交通区位,一起构建了可接受湖南“3+5”城市群乃至更北的华中经济圈的经济辐射、南可接受华南经济圈对其的经济带动的经济区位优势,极具发展潜力。
(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在中部崛起、“3+5”城市群经济新格局、西部大开发战略等背景下,澧县按照湖南省经济发展战略的整体部署并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已有的经济基础,制定“十一五”时期区域经济发展战略。
战略定位:全方位对接“3+5”,主动承接华中经济圈的辐射,打造成湘北地区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工业城市;实行园区兴工、工业强县,走“弯道超车”的跨越式发展。
总体思路: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项目为支撑,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以城镇为依托,突出特色产业,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壮大支柱产业把澧县打造成常德市的现代化工工业基地、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生态文化商务旅游休闲基地、现代物流中转基地。
战略部署:
1、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坚持走产业集群式工业发展道路,积极推进行业整合,大力扩张产业规模。依托资源促进产业发展。努力构建“工业澧县”。
(1)稳步推进农产品加工转化
扩张食品工业,以开发优质米、优质油、优质肉类食品、优质瓜果等系列产品为重点,积极推进优势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技术含量,扩大市场份额。努力形成多种名优产品为主导的食品产业集群。壮大纺织工业,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全面推进纺织企业技术改造,形成以高支纱、高档针织和服装为主导产品的轻纺产业集群。
(2)大力加强非金属矿深度开发
发展化工企业,充分利用芒硝、岩盐等资源优势,深度开发生产盐化工系列产品,发展多元复合肥。形成以化工系列产品为主导的产业集群;提升建材工业,充分挖掘水泥灰岩、石膏等资源优势,重点开发中高档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和新型墙体材料,形成以新型干法水泥、墙体材料和装饰材料为主导的建材产业集群。
(3)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坚持自主开发,引进为辅,大力开发新产品。积极扶持现有医药企业扩大规模,努力形成以药品、医药器械为主导产品的医药产业集群;培育电子工业,以电子信息工业、新材料工业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进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形成以电子信息产品为主导的电子产业集群。
2、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化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增收为重点,努力实现农业稳步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三大目标。积极发展葡萄、双孢蘑菇等产业,重点培育六大优势产业基地,即高支纱原棉生产基地、无公害优质稻基地、优质油菜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优质蚕桑基地及优质葡萄基地基地。
3、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
坚持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按照规划出特色,建设出亮点,经营出效益,管理出水平的要求,以增强城镇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力为目标,突出提质扩容,实现安居乐业,着力抓好城镇基础设施、人居环境、产业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打造生态型现代城镇,做美做活县城、做精做特小城镇。
4、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培育主体,拓展领域,提升层次,打造特色,建立与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建好粮油综合批发中心、农资和农机产品销售中心;突出重点景区建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拓展旅游市场、完善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发展旅游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健全房地产运行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发展房地产业。
第二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目标。具体来说,就是要以人为本,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转变土地利用模式,统筹安排各业用地,注重土地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增强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用地的合理需求。如何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中,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所面临的形势。
未来十五年,澧县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上机遇与挑战并存。
机遇: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转变、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加强、湖南省“3+5”城市群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落实和长株潭城市群设立“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所产生的辐射带动作用,澧县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第二,澧县作为湖南省对外开放的北部门户城市,内外交通十分便利,县域内以二广高速、焦柳为主体的交通网络已经基本建成,澧水四季通航,将对澧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第三,武汉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步伐逐步加快,澧县毗邻湖北,消化吸收武汉城市群发展所带来的机会,具有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在今后的十五年中,澧县社会经济将步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势必给区域内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带来全方位影响,将进一步促进区域内土地资源结构和布局的优化升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加快土地资源由外延粗放向集约高效利用的转变,保障整个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挑战:第一,耕地保护与建设用地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如何在“双保”的前提下,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是澧县土地资源利用的根本;第二,如何在保障发展中,节约和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是澧县未来土地利用的难点;第三,如何处理保障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关系,实现建设“绿色澧县”的目标,是澧县土地利用的重点;第四,如何处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发展关系,协调巩固农业和发展工业之间的用地矛盾,是澧县土地利用的核心。
机遇与挑战并存将是未来澧县土地资源利用中的两大主题,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两大任务十分艰巨。澧县必须抓住机遇,强化土地资源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又充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合理需求,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和谐统一。
第三节 规划修编必要性分析
一、规划修编是适应未来发展的需要
由于澧县经济发展具有波动性的特点,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也处于不均匀增长态势,但从过去九年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来看,澧县建设用地有逐步加快的趋势。随着“十一五”期间一些大型的工程项目以及一系列水利设施项目的相继上马,特别是随着津澧融城方案的不断成熟和深入,澧澹城区已经成为了连接津市的必要通道和核心走廊。因此城镇建设用地需求十分旺盛。同时随着澧县社会工业化、人口城市化、设施现代化的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将出现较大规模的增长,土地利用结构将出现较大的调整。规划修编必须站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的角度,对上轮规划的目标进行合理调整,为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拓展土地利用的空间。
二、规划修编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的需要
土地宏观调控,最主要的是对土地供应总量的控制,而统筹安排各业用地的供应总量,正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职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发挥对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功能,必须及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用地需求,发挥对土地利用总量的调控作用。如果错过了这次规划编制机会,今后的部门协调难度将会加大,土地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将大打折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规划方案本身的科学性、合理性是重要前提。澧县上轮规划实施九年来,总体而言,在土地利用和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不可否认,由于规划实施条件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非均衡发展,规划也存在许多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追切需要通过修编来予以解决。
三、规划修编是为社会发展提供全面土地保障的需要
上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突出了耕地保护,但由于目标相对单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规划整体功能的发挥。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综合确定土地利用规划目标。从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全面保障的需要出发,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中,除了要有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外,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必须要有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从转变土地利用增长方式的角度,必须要有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角度,必须要明确加强土地开发整理、改善土地生产条件等方面的目标。这些规划目标的调整,意味着规划指导思想和规划内容上的重大调整,必须通过规划修编才能够实现。
四、规划修编是解决土地利用管理中现实矛盾的需要
尽管澧县在上轮规划中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均较为合理,但澧县土地利用管理中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耕地保有量目标难以实现;二是基本农田保护压力较大;三是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的不足。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急需在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通过科学合理的预测,适度调整相关规划目标,确保土地利用实现科学管理,确保澧县未来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五、规划修编是加强耕地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
在日常管理中,由于上轮规划将基本农田布局在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圈外,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用地在布局上的矛盾比较突出。要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就必须补划基本农田;要解决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在布局上的冲突,就必须协调用地布局,让建设用地有合理的空间,让基本农田真正保得住;要保证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就必须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土地生产条件,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如此大面积的调整,需要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统一协调。
第四章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一节 上轮规划编制情况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由澧县政府组织编制,规划范围包括澧阳镇、澧南镇、如东乡、澧东乡、张公庙镇、九垸乡、官垸乡、小渡口镇、永丰乡、中武乡、梦溪镇、道河乡、澧澹乡、大坪乡、涔南乡、码头铺镇、方石坪镇、杨家坊乡、洞市乡、甘溪滩镇、火连坡镇、太青乡、大堰垱镇、王家厂镇、车溪乡、闸口乡、金罗镇、盐井镇、复兴厂镇、雷公塔镇、宜万乡、双龙乡等32个乡(镇),县域总面积为207500.70公顷。1996年为规划基期年,规划期限为1997-2010年,200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于1998年编制完成,1999年9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战略决策,保护耕地成为当时规划的主要任务。1998年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而土地用途管制实施的基本前提是通过规划编制确定土地用途和各用途土地的管制规则,因此急需解决土地利用的规划依据问题。当时全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路刚刚确立,计划经济思想仍占主导地位。从当地的实际情况看,澧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人均耕地少,耕地资源短缺,土地后备资源充裕,但开发难度大,人地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在这种大背景下,澧县上轮规划编制的思路上是保护耕地和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围绕上级规划下达的土地利用的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澧县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土地利用需求量预测结果,层层进行指标分解和布局落实。总的原则是,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控制指标,建设占用耕地和城镇规模不突破上级确定的控制指标,补充耕地面积不少于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上轮规划确定的主要控制指标如下:
1、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目标。澧县规划期内耕地补充量不得少于1122.00公顷,其中近期不得少于397.11公顷;确保耕地净增量在396.67公顷以上,其中近期不低于54.71公顷。
2、农地保护目标。澧县规划期内农地保护面积在121182.26公顷以上,其中耕地72515.60公顷,园地6499.33公顷,林地36053.51公顷,养殖水面6113.82公顷。
3、非农建设用地控制目标。澧县规划期内,非农建设新增用地总量控制在1126.90公顷以内,其中近期控制在370.54公顷;占用耕地总量不得超过420.00公顷,其中近期不得超过156.27公顷。
4、土地整理目标。澧县规划期内整理土地2118.00公顷,其中近期907.87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916.34公顷,其中近期增加325.84公顷。
5、土地开发目标。澧县规划期内,全县开发出各类地面积935.80公顷,其中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205.70公顷。
6、低产农地改造目标。澧县规划期内,全县改造低产田土20000.00公顷,其中近期改造5000.00公顷;改造低产水面4477.33公顷,其中近期改造2166.67公顷 ;改造低产林6666.67公顷,其中近期改造2000.00公顷;改造低产园土1918.33公顷,其中近期改造548.90公顷。
7、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标。规划期末土地利用率达到91.1%,土地垦殖率不低于35.1%,耕地复种指数平均为242%,园地投产99%,单位土地面积国民生产总值达5.012万元/公顷。
8、土地环境改善目标。到2010年,退耕还林面积达到114.87公顷,退田还湖面积达185.13公顷,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00.00公顷,水土污染面积控制在5.0公顷以内。
第二节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
规划批准实施以后,澧县人民政府主要通过两种方式组织规划实施:一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对建设占用土地,通过规划审查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按规划要求控制用地范围和用地面积;二是按照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规划实施九年,各项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如下:
一、耕地保护目标
耕地保有量:上一轮规划确定澧县2010年末的耕地保有量为72912.3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511.30公顷。根据历年变更资料,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68256.06公顷,比2010年规划目标减少4656.24公顷,耕地减少幅度年均517.3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511.30公顷,和规划目标一致。
上轮规划期内规划减少耕地725.33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420.00公顷,生态退耕减少耕地300.0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5.33公顷。净增耕地396.67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1121.99公顷:其中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916.34公顷,通过土地开发增加耕地205.65公顷。确保耕地总量不低于72515.60公顷。但根据变更调查资料,1997-2005年的九年间,澧县实际新增耕地793.98公顷,而减少耕地4834.17公顷(其中建设占用1119.39公顷,农业结构调整539.56公顷,生态退耕2806.08公顷,灾毁369.14公顷)。
规划实施九年来,全县通过各种途径共补充耕地793.98公顷,净减少4040.19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上轮规划确定澧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2511.30公顷,至2005年,澧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62511.30公顷,实现了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三、建设用地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一)建设用地规划目标
上轮规划确定规划期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1126.9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420.00公顷以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占用土地670.10公顷,其中占耕地141.0公顷;新增交通建设用地占用土地139.74公顷,其中占耕地103.44公顷;新增水利设施用地占用土地433.32公顷,其中占耕地27.21公顷;独立工矿占用耕地不得超过29.46公顷。
(二)新增建设用地与规划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分析
根据历年变更调查资料,1997-2005年澧县实际新增建设用地2941.1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1119.39公顷;其中新增城镇用地1342.60公顷,其中占耕地251.70公顷;新增交通用地169.04公顷,其中占耕地97.56公顷;新增水利设施用地405.98公顷,其中占耕地189.27公顷。
四、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目标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澧县土地利用率要提高到91.1%,2005年末全县土地利用率达到82.73%;土地产出率提高到5.01万元/公顷,2005年末土地产出率3.15万元/公顷,从中可以发现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与规划目标都有一定的差距。
五、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目标情况
为改善生态环境,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要提高到15.3%以上。2005年末全县森林覆盖率已达19.04%,超过了规划制定的目标。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一、强化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根据常德市国土资源局对澧县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明确责任人,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通过这些措施,有效保障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建立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和基本农田占一补一制度,耕地保护力度大大加强,有效地实施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耕地面积长期大面积减少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二、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
规划实施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澧县社会经济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长。澧县一方面坚持严格按照规划用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布局,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增加投资强度,提高建筑容积率等途径,有效改善了建设用地的利用结构,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对保护耕地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有效改善了区域内外的交通基础条件,为澧县社会经济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三、增强了按规划使用土地和管理土地的意识
澧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编制与实施,首次解决了土地利用和管理有规划可依的问题;新《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用途管制的规定,将各项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法定原则,奠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上的权威地位;土地资源管理部门在日常管理中依据规划审批土地,对不符合规划的建设用地不予批准,对违反规划用地和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违法用地行为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证了规划的强制性和严肃性。通过疏堵结合,加上长期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逐步形成了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观念。
四、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提供了可靠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项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整体控制,城镇建设和农村居民点的空间拓展必须符合规划。改变了过去建设用地缺乏总量控制、随意发展、分散布局的格局,引导城乡建设集中发展,促进了存量土地的开发利用,有效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规划实施九年来,澧县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仅使土地利用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而且已逐步成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的依据,澧县先后编制了城市总体规划、旅游发展规划等十多个与土地利用密切相关的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规模和布局方面进行了主动有效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的重要技术手段已得到体现。
五、指导了生态退耕,促进了生态环境的改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方针,明确了生态退耕的规模和范围,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建设措施,有效地指导了坡耕地还林及后备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了生态环境。
第四节 上轮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规划方案不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上一轮在正确地坚持严格耕地保护的同时,相对忽视了社会、经济加速发展对建设用地规模的影响,未能对全县及各乡镇在规划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走势和用地需求进行深入分析,规划方案不完全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实施中被迫调整修改。
二、规划成果协调配套程度不高使规划实施难度增加
上一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由于过分注重指标分配与控制而将规划编制的主要精力置于规划文本及其他相关文字成果的编写,而对规划控制指标的落实与用地布局重视不够,另一方面由于规划编制的技术手段落后,规划图件、数据精度不高,致使规划文本、数据和图件成果之间协调配套性差,从而给规划的实施造成困难,降低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矛盾较为突出
由于上轮规划在用地指标分配上除澧阳镇以外基本采取了平均分配的办法,但规划实施以后,建设发展的非均衡态势明显,建设用地需求相对集中,局部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情况较为突出。所以在上轮规划实施中,由于建设用地实际需求与规划布局的错位,局部建设用地紧张的问题仍旧比较突出。
四、规划的现实地位不高,调控作用发挥不充分
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地方领导对用地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认识较高,但在用地安排时却片面要求规划方案适应用地要求,要求土地资源管理部门修改规划以满足用地发展空间。由于种种原因,违法占地近几年时有发生。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土地利用规模上不协调,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
第五章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第一节 土地利用现状结构
2005年,澧县土地总面积207500.70公顷。
农用地:总面积143451.77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13%。其中:耕地68256.06公顷,园地4102.07公顷,林地39502.66 公顷,其他农用地31590.98公顷。
建设用地:总面积2821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0%。其中:城乡建设用地21109.95公顷,包括建制镇用地2189.9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18227.98公顷,采矿用地58.04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633.97公顷;交通用地920.62公顷,水利用地5897.98公顷;其他建设用地290.98公顷。
未利用地:总面积3582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7%。其中:水域10271.40公顷,滩涂沼泽13151.72公顷,自然保留地12406.28公顷。
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率较高,土地利用方式多样
2005年,澧县土地垦殖率为32.89%,土地利用率为82.73%,全县土地利用类型齐全程度总体水平较高,土地利用方式多样化,有利于土地资源多样化开发利用。
二、土地利用类型以农用地为主,后备资源较为丰富
2005年,澧县农用地总面积143451.7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比重为69.13%,全县有可供开发利用的未利用土地25558.00公顷,其中可开发为耕地的荒草地和滩涂共计7346.04公顷,耕地后备资源较为丰富。
三、土地利用效益不高,地区差异较大
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而且土地利用类型空间分布不均衡,决定各乡(镇)土地利用效益存在较大地区差异,中部地区土地利用效益较高,东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利用效益较低。
第三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均耕地面积少,人地矛盾加剧
2005年,澧县人均耕地面积仅0.077公顷/人,高于湖南省(人均0.057公顷)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人均0.100公顷)平均水平,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人地矛盾逐步加剧。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有待提高
澧县建设用地闲置及低效用地数量不大,存量建设用地共计34.03公顷,但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不高。澧县在人均建设用地(320.09平方米)、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6.76平方米)指标值上均高于湖南省平均水平(203.59平方米、192.77平方米),土地集约利用综合水平有待提高。
三、城乡土地利用缺乏统筹,二元用地结构问题突出
一方面,城镇用地规模普遍偏小,城区“城市病”凸显;另一方面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村庄周围空坪隙地较多,农村人口“进城留房”现象严重,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偏高(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206.76平方米),土地利用效率偏低。城乡土地二元结构互动力度有待加强。
第六章 有关基础数据的说明
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基数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经过了2005年的变更调查,因此数据库数据都统一更新到了2005年10月31日为时点。同时,国土部门还存在另外一套数据,及2005年地籍年报数据,该数据是以第一次详查的成果为基础,经过历年的变更逐步形成。
如果采用地籍年报数据作为规划修编的基数,则存在几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由于地籍年报数据存在变更不到位、图数无法一致等问题,导致地籍年报数据与实地出现较大偏差,将直接影响本轮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第二是地籍年报数据没有相应的图件,特别是数字化图件与之配套,将直接影响到此轮规划的数据库建库工作的开展。正因为地籍年报数据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在规划基数的采用上最终没有采用地籍年报数。所以本轮规划采用了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的基础数据,但考虑到乡镇规划图数一致的问题,对市局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采用增量控制。
依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政策和文件要求,从澧县的实际出发,选择以2005年10月31日为时点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数据作为本轮规划基数。并根据国土资厅发2009年10号文的要求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精神,对基础数据进行了转换和确认,形成了最终采用的基础数据。基础数据的核实和确定,将为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主要社会经济数据
为保证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本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经济社会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历年澧县统计年鉴数据。包括人口、GDP、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城镇化水平等数据,用于分析澧县社会经济发展历史情况和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二是采用主管部门核准、权威部门确认的资料数据;三是对不能直接获取的数据,以统计数据和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基础,根据相关数据的数量关系,合理推算得到,或以实际调查为基础,通过归纳分析得到。
第三节 主要社会经济目标测算
一、总人口
(一)计生部门的预测结果
根据澧县计划生育部门的人口发展规划,至2010年,全县人口为90.39万人,至2020年全县人口为94.54万人。
(二)回归预测法
回归预测法是根据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利用其他变量的已知值来推断预测变量的数值,是通过表明两个或几个变量之间关系的数学方程式进行预测的一种方法。回归预测法不仅考虑预测对象本身的变化规律,而且考虑其外在的影响因素,预测结果更加符合实际。
根据1996-2005年人口趋势变化拟合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得出预测方程为:
Y=89.047t2- 430.45t + 877858
其中:R2=0.9393,说明其具有显著相关性。
根据此方程预测出到2010年,全县总人口为891423人,到2020年,总人口为912785人。
(三)灰色预测法
灰色预测需要原始数据少,一般不需多因素数据,预测方法简单,精度也较高,适用于近期或中长期预测,应用范围较广,但其预测模型单一,难以反映预测对象在各个发展时期的特征和波动趋势,有其局限性。
根据1996年到2005年的人口数据,利用灰色系统GM(1,1)模型预测人口数,步骤如下:
(1)首先建立原始数列,即
x(0)={x(0)(1),x(0)(2), ……,x(0)(n)}
(2)为使用于建模的原始数列变得更有序,以利于建模模拟,对该原始数列数据作一次累加生成(1—AGO)处理,得到一次累加生成序列,即:
x(1)={x(1)(1), x(1)(2), ……,x(1)(n)}
其中:
(3)建立的GM(1,1)模型的结构为
式中:a、u为待确定参数。
故可以得到累加时间数列预测模型为:
(4)对累加时间数列预测模型进行累减得,得出原始数列预测模型:
利用此模型预测出到2010年总人口为883125人,到2020年总人口为888432人。
(四)总人口的确定
运用线性回归法和灰色预测法预测得出澧县总人口的大致变化范围:2010年为88.31—90.39万人;2020年为88.84—95.54万人。这2种模型预测的数值相差不大。通过对三种预测值进行分析,结合澧县城镇体系规划中有关总人口的预测结果,采用四种预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澧县规划期末总人口的预测结果:2010年总人口为89.28人、2020年总人口为91.88万人(表6-1)
表6-1 澧县总人口预测值(2010年、2020年)
方法 测算结果
2010年 2020年
计生部门预测 90.39 95.54
回归分析法 89.14 91.26
灰色预测法 88.31 88.84
最终预测值 89.28 91.88
单位:万人
二、城镇化水平
(一)灰色模型法
灰色数列预测是利用GM(1,1)模型,以历年城镇化水平的统计资料为基础,对城镇化水平变化的时间数列数据进行数量大小的预测。
由此预测得出:2010年澧县城镇化率为44.27%,2020年城镇化率为51.26%。
(二)综合增长法
澧县1996年至2005年间,城市化水平从26.21%增加到40.01%,年平均增长速度为0.79个百分点。澧县经济正处于工业化的初期,县域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比较低,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优势明显,按照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升级的规律,提升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的空间比较大,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因此澧县在2010年以前主要以完善基础设施为主,不过多吸纳农村人口。澧县结合自身优势将食品、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建筑材料、印刷包装作为全县六大支柱产业来发展,第三产业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城镇就业岗位不断增多,城市化水平将得到持续较快地发展;其次,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扶贫攻坚战略,为澧县的发展提供了发展机遇。随着澧县退耕还林、还牧工作的全面展开,农民将从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转变为现代化的集约型生产,这就为部分农民从边远山区移居到基础条件好的城镇、集镇、中心村创造了条件。基于以上二点原因,澧县的城市化速度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经测算近期(2010)城市化率为42.22%,远期(2020)城市化率为48.18%。
(三)城镇化水平确定
影响城镇化水平发展的因素十分复杂,而且有些因素本身就存在不确定性,理论预测值就难免与实际值存在偏差。城镇化水平最终取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在上述预测结果的基础上,考虑到政策变动,澧县在未来几年里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会进一步加快,同时结合澧县城镇体系规划中对澧县2010年和2020年城镇化水平的预测结果,最终确定澧县在2010年和2020年的城镇化水平分别为40.06%和49.68%。
三、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
以预测的总人口和城镇化率的最终值,分别预测2010年和2020年的城镇和农村人口数(表6-2)。
表6-2 澧县城镇及农村人口预测表(2010、2020年)
单位:万人、%
年 份 2010年 2020年
总 人 口 89.28 91.88
城镇化率 40.06 49.68
城镇人口 35.77 45.65
农村人口 53.51 46.23
预测得出: 2010年澧县城镇人口为35.77万人,农村人口为53.51万人;2020年城镇人口为45.65万人,农村人口为46.23万人。
四、地区生产总值
(一)趋势预测法
根据1997-2005年的国内生产总值,采用线性回归、二次曲线、三次曲线模型对历年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曲线拟合,经过误差计算可知二元回归的平均绝对百分比误差最小,因此最终选择该模型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预测。
预测模型:
y = 4130.2x2 + 1664.9x + 334847
R2 = 0.9742
根据模型可以得出:2010年澧县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16.76亿元, 2020年将达到275.38亿元。
(二)GM(1,1)法
x(t+1)=1475804257.914080e0.000594t-1474926996.914080
由GM(1,1)模型预测得出:2010年澧县国内生产总值将达到111.14亿元, 2020年将达到301.27亿元。
由于上述二种方法都有其各自的优点和不足之处,单独以其中某一种方法的预测结果作为规划目标确定依据是不够科学和全面的,只有把二组预测结果综合起来进行考虑,取长补短,才能得出一个较科学的结果。根据澧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并综合考虑“十一五规划”及《澧县县城总体规划》的预测结果,对预测结果进行经济意义检验,判断预测结果是否符合澧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情;然后在此基础上结合各预测方法的特点,对通过检验的预测结果进行加权综合;最后得出:2010年澧县地区生产总值为113.95亿元,2020年为289.82亿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额
(一)多项式非线性预测
根据1997-2005年澧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数据做散点图,建立时间序列的多项式非线性回归模型。
由此预测得出: 2010年澧县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86亿元, 2020年为78.29亿元。
(二)GM(1,1)法
以澧县1997-2005年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序列作为预测的原始数据序列,选择GM(1,1)灰色预测模型对澧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进行预测。
表6-3 澧县固定资产投资历年统计表
单位:万元
年份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固定资产投资 39074 44572 68923 97965 106271
年份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固定资产投资 126111 149500 169721 155967 163163
从表6—3可以看出,澧县全社会投资总额并不是逐年递增的,2004年有下降的趋势,但2005年又缓慢上升。用数学模型对其预测精确度不高,因而预测出来的结果不科学、可靠性不高,若要对其进行数学模型分析,就必需剔除1996年数据,同时将2003年数据合理化,使得其模型拟合时的误差减少。
根据表6—3中数据对国内生产总值进行模型拟合,得GM(1,1)模型为:x(t+1)= x(t+1)=858824.164493e0.099395t -814252.164493
其中c=0.3349
P=1.0000
经模型预测得出:2010年澧县固定资产投资将达到76.61亿元, 2020年将达到20.24亿元。
(三)预测结果的确定
对两种预测方法进行分析,综合考虑澧县的经济发展情况与趋势,并充分参考澧县“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最终综合确定澧县的固定资产投资:2010年为77.45亿元,2020年为23.05亿元。
六、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汇总
通过各种预测方法,分别对总人口、城镇化水平、城镇人口、农村人口、地区生产总值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进行了预测,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澧县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规模、发展目标,为综合确定规划期内澧县的土地利用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通过对有关结果的分析和对比,相关指标的预测基本符合澧县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表6-4)。
表6-4 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值汇总表
单位:万人、%、亿元
指 标 2010年 2020年
总人口 89.28 91.88
城镇化水平 40.06 49.68
城镇人口 35.77 45.65
农村人口 43.51 46.23
地区生产总值 113.95 289.82
固定资产投资额 77.45 23.05
第七章 关于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第一节 关于土地利用供需状况
一、土地利用供给
常德市下达给澧县本轮规划的各项控制指标,见表7-1。建设用地总规模是指辖区内所有建设用地的规模,包括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包括建制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五类建设用地的规模;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包括建制镇、采矿用地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的规模。同时,约束性指标为规划期内必须实现的指标;预期性指标为规划期内期望达到的指标。
表7-1 常德市下达给澧县主要控制指标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2005年 2010年 2020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68276.06 67412.00 67393.00 约束性
基本农田面积 62511.30 62742.00 62742.0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8219.53 29508.00 30222.00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21109.95 21490.00 21506.0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887.20 2211.00 2620.00 预期性
园地面积 4102.07 5549.00 5555.00 预期性
林地面积 39502.66 40070.00 40169.00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0.00 0.00 0.00 预期性
增量指标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 430 —— 预期性
建设占用农用地 —— 364 —— 预期性
建设占用耕地 —— 248 —— 约束性
补充耕地任务 —— 665 —— 约束性
二、土地利用需求
根据澧县本轮规划的前期专题研究成果和规划大纲编制成果,全县2006-2020年内各项用地需求状况见表7-2。
表7-2 澧县2006-2020年土地利用需求结果
单位:公顷
地类 年 大纲预测规模
2010 2020
城镇用地 2189.96 3369.51 4617.47
农村居民点 18227.98 17136.46 15122.26
采矿用地 692.01 1209.8 2061.15
其他建设用地 286.85 347.35 438.1
交通运输用地 920.62 1410.62 2060.02
水利设施用地 5897.98 6166.65 6366.91
建设用地总量 28219.53 29640.39 30665.91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思路
规划控制指标是编制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按照“下级规划必须服从上级规划确定的指标进行编制”的原则,所有指标在规划修编时均不得突破。考虑到澧县土地供需上存在的矛盾,本规划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
1、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
2、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不低于常德市下达的指标;
3、澧县级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净增指标不突破常德市级规划下达的净增指标;
4、在不突破市级规划下达的各项建设用地总量指标2020年规模的前提下,对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合理配置各行业建设用地;
5、与相关规划衔接,兼顾保障与保护的关系,因地制宜确定各类用地规模。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结果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农用地总面积143451.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13%;2010年,农用地总面积144692.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73%,比基期年净增加1241.07公顷;2020年,农用地面积144700.1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73%,比基期年净增加1248.35公顷。
1、耕地
2005年,耕地面积68256.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89%;2010年,耕地面积68622.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07%,比基期年净增加366.43公顷;2020年,耕地面积68707.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11%,比基期年净增加451.37公顷。
2、园地
2005年,园地面积4102.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8%。2010年,园地面积534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比基期年净增加1246.93公顷;2020年,园地面积为5555.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8%,比基期年净增加1452.93公顷。
3、林地
2005年,林地面积39502.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04%。2010年,林地面积3966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11%,比基期年净增加159.34公顷;2020年,林地面积40169.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36%,比基期年净增加666.34公顷。
4、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其他农用地31590.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22%。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31059.3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7%,比基期年净减少531.63公顷;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30268.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9%,比基期年净减少1322.29公顷。
(二)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821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0。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28588.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8%,比基期年净增加368.47公顷;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3022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56%,比基期年净增加2002.47公顷。
1、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109.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7%。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390.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1%,比基期年净增加280.05公顷;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1506.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6%,比基期年净增加396.05公顷。
(1)建制镇用地
2005年,建制镇用地面积2189.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6%。2010年,建制镇用地面积2544.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3%,比基期年净增354.41公顷;2020年,建制镇用地面积3326.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比基期年净增加1136.72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22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8%。201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184.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76%,比基期年净减少43.75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765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比基期年净减少572.75公顷。
(3)采矿用地
2005年,采矿用地面积5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2010年,采矿用地面积61.3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比基期年净增加3.28公顷;2020年,采矿用地面积66.3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比基期年净增加8.32公顷。
(4)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2005年,独立建设用地面积633.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1%。2010年,独立建设用地面积600.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比基期年净减少33.89公顷;2020年,独立建设用地面积457.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2%,比基期年净减少176.24公顷。
2、交通用地
2005年,交通用地面积920.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4%。2010年,交通用地面积97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7%,比基期年净增加59.23公顷;2020年,交通用地面积1959.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4%,比基期年净增加1039.05公顷。
3、水利用地
2005年,水利用地面积5897.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4%。2010年,水利用地面积5917.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5%,比基期年净增加19.77公顷;2020年,水利用地面积6289.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3%,比基期年净增加391.30公顷。
4、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290.9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4%。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300.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4%,比基期年净增加9.42公顷;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46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3%,比基期年净增加176.07公顷。
(三)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未利用地面积3582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27%。2010年,未利用地面积34219.8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9%,比基期年净减少1609.54公顷; 2020年,未利用地面积为3257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0%,比基期年净减少3250.82公顷。
1、水域
2005年,水域面积10271.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2010年,水域面积10275.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比基期年净增加4.00公顷;2020年,水域面积为10277.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5%,比基期年净增加5.85公顷。
2、滩涂沼泽
2005年,滩涂沼泽面积13151.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4%。2010年,滩涂沼泽面积12623.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8%,比基期年净减少528.07公顷;2020年,滩涂沼泽面积为11974.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77%,比基期年净减少1176.87公顷。
3、自然保留地
2005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2406.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98%。201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11320.8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46%,比基期年净减少1085.47公顷;2020年,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0326.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8%,比基期年净减少2079.80公顷。
第三节 关于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土地利用布局优化总体思路
(1)按照保持澧县山水平川整体形态的原则,构筑生态网络体系,形成最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
设定核心生态网络体系,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形成基本的国土生态屏障。维持自然地貌的连续性,顺应自然地形地貌的形态,按最大适宜度安排各类用地。根据澧县形态多样的地貌特点和特殊自然条件,在现有的天供山省级森林公园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森林公园的建设力度,加强澧水、涔水及松滋水流域水土保持林建设,维系河道、湖泊的自然形态,构建以山体、河流为主体的生态脉络相互交融的国土生态屏障。
(2)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原则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按照常德市相关规划布局的要求,优化全县农用地布局,充分考虑各乡(镇)实际,在有效保护现有耕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降低的前提下稳步进行。以优化基本农田布局为重点,科学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在为经济社会发展留出必要的、合理的用地空间的同时,把质量较好的一般农地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保证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按照城镇体系规划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规划期内,中心城镇以现有建成区为中心,向东、西发展,逐步完善排水、供热、燃气、供电、通讯、有线等城镇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城镇的产业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中心城区的经济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合理定位,发展各乡镇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成为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示范区域。加快金罗、小渡口、梦溪、码头铺、张公庙等重点乡镇的规划建设,充分利用地理优势和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区域功能,提高承载能力,以此促进其他乡镇发展,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4)按产业集聚区规划配置工业用地
根据澧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及现有的工业基础条件,规划期内澧县以此为基础,大力推进县域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工业立县为目标,做大做强化工、食品、电子等主导产业,巩固提高建材、纺织等传统工业,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引导项目向园区发展,促进各类用地效益的不断提高。
(5)有保有压,保障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发展用地
规划期内常德市局规划下达澧县城镇工矿用地净增指标为732.08公顷,这一指标与澧县城镇、产业集聚区的巨大用地需求相比,缺口较大。解决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是有保有压,规划期内要优先保障中心城区、重点镇和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用地。
规划期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要加大管理力度,杜绝违法用地。要通过机制创新,鼓励引导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发展,严格限制在村庄分散办工业;过度投资或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的行业及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加大土地宏观调控力度,控制盲目建设,防止土地浪费;森林公园、基本农田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其它生态敏感区要禁止开发或控制开发强度;低效利用区、产业过度密集区要控制新增同类用地。
(6)按照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减自求平衡的原则,配置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城镇发展用地
一是要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历史机遇,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适时调整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做到农村居民点增加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增加用地与农村居民点整理减少用地相挂钩。二是在农村居民点用地、农村基础设施用地增减自求平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村居民点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力度,加大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展城镇发展新空间。
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规划期间,要以保护现状耕地为重点,尽量避免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确实无法避免占用耕地,要坚持占少不占多,占劣不占优的原则。同时,坚持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结合实际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注重发展生态农业;将集中连片的耕地优先列入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范围,使土地开发整理与标准农田建设、小流域治理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提高耕地整体质量水平。
从空间分布来看,澧县现有耕地主要分布在中部和东部地区的九垸乡、小渡口镇、官垸乡、梦溪镇、大堰垱镇、金罗镇、涔南乡、如东乡、澧东乡、车溪乡、永丰乡、宜万乡、盐井镇,乡镇面积占澧县总面积的48.74%,耕地总面积达39654.19公顷,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58.10%,其中九垸乡耕地面积最大,占全县耕地面积的5.58%;耕地面积最少的是位于西部的洞市乡,耕地仅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0.87%。基本农田主要是分布在耕地资源较为丰富的九垸乡、小渡口镇、官垸乡、梦溪镇、大堰垱镇等乡镇。
规划期间,澧县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2742.00公顷。在确保市级规划目标落实的基础上,对县域范围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适当调整。
总体布局上,澧县划定两大基本农田集中区:一是中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本区的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范围为东起二广高速沿线、南抵S302沿线、西至焦柳铁路东侧、北到湖北公安交界处。共涉及金罗镇、宜万乡、盐井镇、复兴厂镇、中武乡、雷公塔镇、大堰垱镇、车溪乡、涔南乡、大坪乡、梦溪乡、澧东乡等12个乡镇。到2020年,中北部基本农田集中区的耕地面积为29565.2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7738.58公顷。
二是东部基本农田集中区,本区的基本农田的主要分布范围为东起安乡交界处、南抵津市交界处、西至北民湖东侧,北到湖北公安交界处。共涉及如东乡、永丰乡、小渡口镇、九垸乡、官垸乡等5个乡镇。到2020年,东部基本农田集中区的耕地面积为16927.0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6239.06公顷。
(二)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坚持按照促进城镇健康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化用地结构,因地制宜调整用地布局,切实改善城乡用地关系,不断提高城乡建设用地的整体利用效益。
1、城镇用地布局
澧县城镇用地布局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从总体格局上体现中心城镇集聚,轴线发展,逐步形成以中心城镇为依托,以重要交通线路、经济走廊为发展轴线的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即:“以点成线,以线带面”的发展模式和思路。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注重特色、稳步推进”的原则,走多样化小城镇发展的模式。全县城镇将发展形成以县城所在地澧阳镇为核心的城镇发展体系的三级城镇体系,澧阳镇为第一级城镇;甘溪滩镇、金罗镇、梦溪镇、大堰垱镇、小渡口镇、张公庙镇、澧南镇等7个乡镇为次级中心城镇;火连坡镇、码头铺镇、复兴厂镇、雷公塔镇、方石坪镇、盐井镇、王家厂镇等7个乡镇为一般建制镇。
澧县城镇用地布局的总体框架为“一心、三轴”的空间布局体系。
一心:以县域城关镇为发展极中心,通过增强县域中心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扩大经济辐射圈,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交流和协作,从而带动周边地区的发展,建立分圈层式、网络状的城镇体系布局,逐步完善分工有序、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结构协调的城镇体系,从而促进全县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轴:(1)以二广高速和207国道为主要联系通道,沿澧阳镇—澧澹乡—梦溪镇—复兴厂镇的矿业发展带,严格控制污染,重点发展非金属矿采选业和建材工业;(2)以黄金公路及302省道为主要联系通道,沿甘溪滩火连坡—金罗—大堰垱—张公庙的生态旅游—现代农业发展带,重点发展生态旅游和现代农业;(3)以302省道为主要联系通道,依托交通要道,加快公路沿线地区经济的发展,达到“以线带面”的经济效益。
到2020年,全县建制镇用地规模达到3326.68公顷。因地制宜划定各城镇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建设边界,形成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
2、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切实搞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适度拆并自然村落,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逐步形成既保持传统特色、又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农村居民点格局;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从严控制规划区内农民住宅建设,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已有的超标准用地问题;引导和规范农村闲置宅基地合理流转,鼓励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加强对“空心村”用地的改造,形成合理的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到2010年和2020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分别控制在18184.23公顷和17655.23公顷以内。
3、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整合交通用地。加强交通用地布局引导,优化用地结构配置,严格用地定额标准,促进澧县形成以焦柳铁路、太慈高速、宜张高速、二广高速公路、G207国道为主、澧水水路及各乡镇农村道路为辅的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网络。
规划期内,一是防洪与险病水库治理。包括澧水、涔水和松滋水的堤防工程建设,澧南垸、九垸、官垸的3个分洪闸和吐洪口闸工程建设;平原灌区、危水灌区、山门灌区的除险加固工程。二是水利工程。包括新建高家湾水库,新建黄溪峪水库二坝,新建木溪峪牛角湾水库、新建木溪峪水库、新建寨湾水库二坝、新建黑虎湾水库、新建老木村水库、改建昌家档水库、改建三岔湾水库、改建七〇等水库工程。三是水电开发和供水工程。新建碧溪电站、新建爱国村水电站、新建乌湾沟水电站、新建中村水电站等水电站,新建戴家河水厂、新建城头山水厂、新建黄堰水厂等供水工程;四是水土保持和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澧水、涔水及松滋水等小流域治理工程。
4、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其他建设用地重点利用澧县丰富的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规划期内重点保障城头山、彭头山、天供山省级森林公园、和尚洞景区等重点旅游景点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发展以历史遗迹、水域风光以及人文风俗等为特色的旅游产业。
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300.40公顷,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467.05公顷。
5、生态建设用地布局
生态用地主要包括森林公园、江河湖泊、湿地沼泽、林地、牧草地、绿地等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用地类型,主要包括澧水、涔水取水口河段等一、二级保护区,县域范围内的王家厂水库,北民湖、赵家峪水库、盐井水库、蔡家坡水库等各大中型水库,以及城镇生活饮水区及其水源涵养范围内的水源保护区用地;天供山省级森林公园。
第八章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方案
第一节 耕地保护目标与布局调整
一、耕地保有量预测
(一)粮食需求量预测法
耕地总需求量等于粮食作物的耕地需求量除以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比值。粮食作物用地需求量取决于规划期末人口规模、人均粮食需求量和粮食单产水平。通过分别预测得出澧县规划期末的粮食作物单产、人口规模、粮食总需求量、粮作比以及复种指数等相关指标,综合确定澧县规划期末确保本区域粮食安全为目标的最低耕地保有量面积,分别依据人口高方案和低方案预测得到耕地需求量面积的不同方案。
表8-1 澧县耕地需求面积
单位:公顷
规划目标年 集约程度 耕地需求量
高集约 67412.00
低集约 62165.25
高集约 67393.00
低集约 63248.64
(二)耕地供需平衡预测法
1、耕地减少预测
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和自然灾害毁坏耕地是耕地减少的主要原因。考虑农业结构调整的耕地属于可调整耕地,即农业结构调整占用的耕地,没有改变耕地的耕作层,占用的耕地可以随时变回耕地。同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轮规划不再安排生态退耕,所以在预测占用耕地时,只考虑非农建设占用和灾毁。
(1)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预测
根据大纲说明对建设用地的预测,以及常德市下达给澧县的指标,可以得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的结果,具体情况为:城镇规模扩大占用耕地625.13公顷,农村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105.97公顷;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占用耕地25.25公顷,采矿用地占用耕地1.5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占用耕地538.41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占用耕地43.14公顷。
表8-2 2006—2020年澧县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汇总表
单位:公顷
项 目 城镇用地占用耕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占用耕地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采矿用地占用耕地 交通水利用地占用耕地 其他建设用地占用耕地 总计
2006-2010 136.42 55.78 1.50 0.30 43.44 10.56 248.00
2011-2020 488.71 50.19 23.75 1.22 494.97 32.58 1091.42
2006—2020 625.13 105.97 25.25 1.52 538.41 43.14 1339.42
由表8—2分析可知,至2010年各类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总量为248.00公顷,至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共占用耕地总量为1091.42公顷。
(2)灾毁耕地预测
上轮规划期间澧县遭受了洪水袭击,同时部分河道因冲击物堆积,河床太高,河道堆塞,沿岸耕地常被河水漫浸,共计灾毁耕地369.14公顷。
目前澧县加强了水域的管理,改善了水利设施的条件,对当地居民加强了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但考虑到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在预测时应该考虑灾毁耕地这一因素,故2006-2010年以及2011-2020年期间,澧县的灾毁耕地面积分别为50.57公顷和142.45公顷。
(3)占用耕地预测结果
综合以上预测结果,得出澧县耕地减少总量为1532.44公顷,其中2006-2010年耕地减少量为298.57公顷,2011-2020年耕地减少量为1233.87公顷。
2、补充耕地预测
耕地补充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途径:耕地整理、农村居民点整理、土地开发和土地复垦。
以澧县历年土地开发整理情况为基础,根据历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以及上级下达指标情况,综合分析历年开发规模、资金投入可能性以及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需要等因素,得出以下结果。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1108.45公顷,其中:2006-2010年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451.76公顷;2011年-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可新增耕地656.69公顷。
规划期间通过耕地整理可新增耕地450.02公顷,其中:2006年-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163.41公顷,2011年-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可新增耕地286.61公顷。
规划期间通过整理农村居民点可新增耕地358.77公顷,其中:2006年-2010年通过整理农村居民点可新增耕地34.56公顷,2011年-2020年通过整理农村居民点可新增耕地324.21公顷。
规划期间通过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66.57公顷,其中:2006年-2010年通过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15.27公顷,2011年-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可新增耕地51.30公顷。
表8-3 2006—2020年澧县补充耕地预测表
单位:公顷
项目 土地开发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合计
耕地整理 村庄整理
2006—2010 451.76 163.41 34.56 15.27 665.00
2011—2020 656.69 286.61 324.21 51.30 1318.81
2006—2020 1108.45 450.02 358.77 66.57 1983.81
3、耕地保有量的确定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规划期内,澧县耕地的供给量均高于粮食需求量所预测得出的最低耕地保有量,但是,澧县依然不能放松耕地保护的责任。规划期内,不但要严把建设占用耕地的关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的力度,更要加强对耕地质量的保护,拓展耕地集约利用的经营思路,真正做到区域内的耕地地尽其力,地尽其才,确保区域粮食生产能力的稳步提高。
结合澧县规划期内耕地减少情况和补充耕地情况,同时澧县的后备资源比较充裕,土地开发整理的潜力较大,在规划期内的建设占用耕地能够达到占一补一,因此澧县的耕地保有量可以采用粮食需求量预测法的高集约方案,预测得出:2010年澧县耕地保有量为67412.00公顷,2020年澧县的耕地保有量为67393.00公顷。
二、耕地布局调整
耕地应集中在自然条件好、农业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尤其是重点布局在商品粮基地、粮食主产区、重要农产品基地、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集中分布区和优质农产品物种保存地区。本轮规划立足乡(镇)耕地资源利用现状、再对各乡镇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异和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充分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在有保有压和统筹兼顾原则指导下,对全县各乡(镇)的耕地保有量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节 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布局调整
一、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根据国土资发[2005]19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要坚持以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同时由于城镇的快速扩张以及重点项目的落地,城镇周边的基本农田不可避免的被侵占,因此必须把发展较快的乡镇周边的基本农田调出城镇控制圈,城镇规划圈外耕作条件较好产量较高的一般农田应被补划为基本农田。规划期内常德市局下达的目标较上轮规划下达的目标略有增加,为62742.00公顷。
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在对各乡(镇)基本农田现状分析的基础上,以现状基本农田占耕地总面积的平均比例为依据,充分考虑各乡(镇)耕地保护面临的形势,在与各乡(镇)反复协调和对布局方案进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的调整。
按目前耕地补充潜力情况,结合澧县城镇体系规划和交通专项规划,确定澧县基本农田布局调整方案。
考虑交通建设方面的因素,如二广高速公路澧县连接线、津澧融城快速连接线、黄桥至金罗的快速连接线,沿线包括澧南乡、澧东乡、梦溪乡、复兴厂镇、车溪乡、大堰垱镇、金罗镇等乡镇,只考虑交通建设因素,这7个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本轮规划期间应适当的减少,且澧澹乡作为交通干线的节点,基本农田面积减少数量要更多;
考虑城镇发展的因素,澧阳镇、澧澹乡、金罗镇、梦溪镇在规划期内城镇用地面积增长较多,而其他建制镇的城镇用地面积也有一定的增长。只考虑城镇发展的因素,这些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在本轮规划期间应适当的减少,且根据城镇构成体系以及津澧融城方案的不断深入,二广高速的建设及三条高压走廊的限制,澧澹乡不易作为整体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本轮规划将澧澹乡内的基本农田将有较大的调整;澧阳镇、金罗镇、梦溪镇等乡镇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也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调整澧县各乡镇基本农田,其中澧阳镇和澧澹乡的基本农田面积调出较多,金罗镇、梦溪镇的基本农田也应适当调出。基本农田面积调入较多的乡镇有官垸乡、九垸乡、中武乡,如东乡、双龙乡。
第九章 有关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第一节 分区原则
根据澧县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结合土地利用条件、利用方式和利用方向的相似性与差异性,对全县土地用途划分不同的土地利用区,土地分区的原则是:
一、以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为基础;
二、充分体现土地利用现状;
三、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条件;
四、满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五、便于土地管理的要求。
第二节 分区方法
分区划线方法分区划线采用图纸叠加与主导限制因素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做法:在MapGIS操作平台上,以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农业区域开发规划图等套图后采用行政界线与地类界线相结合的方法,对照用地分区指标,结合用地数量调整指标,逐图斑进行分区。
第三节 分区结果
全县按土地利用功能共划分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耕地区、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区。每类用地区都以一种土地利用功能为主,不能划分区域的用地,如农村道路、沟渠、零星地物等并入相应用途区内。
现对八个土地用途区的范围说明如下:
基本农田保护区:除一般农地区、城镇工矿、村镇区建设规划范围内的耕地以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田间沟渠、生产道路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设施用地和农田之间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一并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一般耕地区是除基本农田以外为保护耕地需要而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区内土地主要是用于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和直接为耕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
一般农地区:是指一般耕地和发展果、桑、茶及其它多年生作物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已利用的种植园和宜园后备土地资源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
林业用地区:是指发展林业和改善生态环境需要划定的土地区域。包括现有的林地(已划入其它用地区的林地除外)、已列入生态建设规划的造林地、规划确定为林业使用的宜林后备土地资源以及上述土地范围内其它类型的零星土地。
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含各类开发区和园区)建设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建设需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独立工矿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作为土地利用复区形式,包括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城市生态绿地区及水源保护区等。
第十章 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分解落实
第一节 指标分解原则
一、落实国家对土地宏观调控的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严格土地“闸门”,依法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二、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原则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以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大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实现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动态平衡。
三、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的原则
在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澧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四、区域协调、综合平衡原则
充分考虑实现各乡镇提高投资效益、节约集约用地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土地利用现状、各个项目用地需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土地整理开发复垦潜力等实际情况,综合平衡,确定各乡镇的各项用地指标。
五、主要控制指标必须由上至下进行控制的原则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保持与常德市局下达的控制指标一致。
第二节 指标分解依据
按照国家有关规划修编的规定和全县土地利用情况,澧县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分解依据如下:
一、常德市下达澧县各主要规划指标;
二、各乡镇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面积;
三、各乡镇2006-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四、各乡镇2006-2020年发展功能定位;
五、各乡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潜力。
第三节 指标分解方案
本轮规划期间指标分解思路:根据对各项用地影响因素的分析,选择适当的指标,评价各乡(镇)各项用地规模指数;依据规模指数将各项用地指标值分解到各乡(镇);遵循既确保重点又兼顾平衡的原则,对上述分解结果进行适当的调整,合理确定各乡(镇)各项用地指标值。
分解方法:除交通、水利设施用地等计划性指标采用项目累加法外,大部分指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判法。即:
第一步:根据对各项用地影响因素的分析,从社会经济条件、人口状况、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状况四个方面,选择指标作为规划期内各乡(镇)各项用地规模指数的评价指标体系。
各项用地规模指数的测算公式为:
式中:Ki—表示第i个乡(镇)的各项用地规模指数,kij—表示第i个乡(镇)第j个评价指标的标准化值, —表示第i个乡(镇)第j个评价指标的权重,n—表示评价指标的个数。其中,权重确定采用德尔菲法并综合县国土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技术编制单位等多位专家的意见,得出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
第二步:确定各乡(镇)各项用地指标值。测算公式为:
式中: Y—表示全县该项用地的总指标值;yi—表示第i个乡(镇)该项用地指标值;Ki—表示第i个乡(镇)的该项用地规模指数;n—表示乡(镇)的个数。
第四节 指标分解过程
一、建设用地
(一)中心城区用地
澧县中心城区以澧水为界由澧阳城区、澧澹城区两部分组成,在确定规划期中心城区用地规模的过程当中,通过与澧县规划建设部门的多次协调,并向澧县县委、县政府作了多次专题汇报,最终确定了澧县中心城区规模。
澧阳城区:在与澧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充分衔接的基础上,考虑到澧县经济开发区已经具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而且随着县域内外交通条件的进一步完善,作为澧县工业发展核心区的经济开发区将面临着更好的发展机遇。结合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到2020年,澧阳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1629.45公顷。
澧澹城区:作为澧县中心城区的次中心,同时也作为津澧融城的承接区,规划期内重点发展商业、文教和物流产业,在城市规划确定的控制规模基础上,适当考虑澧澹城区工业用地的发展需求。到2020年,澧澹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达到541.14公顷。
(二)建制镇用地
在运用各种数据模型预测得出澧县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后,结合澧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相关成果,根据对城镇用地影响因素的分析,从社会经济条件、人口状况、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状况四个方面,选择规划期内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潜力、固定资产投资潜力、总人口增加值、城镇化水平、现状城镇用地面积、1997-2005年城镇用地增量、单位城镇用地面积的地区生产总值产值等7个指标,作为各乡(镇)城镇用地规模指数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指标分解方法,结合城镇用地规模扩张指数,分别测算得2010年和2020年澧县其他建制镇的城镇用地规模。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
指标分解方案中包括两部分指标的分解,即本轮规划期间规划新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分解和规划期间减少农村居民点指标的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各乡(镇)不同规划目标年的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农村居民点净减少规模。
新增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分解:分解思路与分解方法同城镇用地指标分解类似,在影响因素上选择规划期各乡(镇)的农村人口增加值、农村居民点现状规模、城镇化水平和农村居民点开发整理潜力等四个因素,分解新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
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规模分解:在影响农村居民点新增规模因素的基础上,引入现状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因素,计算规模指数分解农村居民点减少规模。
农村居民点净减规模:综合规划期内农村居民点新增用地以及减少情况分析,得出澧县各乡(镇)规划期末的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
(四)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选择各乡(镇)工业产值增加潜力、固定资产投资潜力、独立建设用地现状规模、上轮规划实施期间独立建设用地新增量、矿产资源储量等因素作为影响因素,采用上述方法分解独立建设用地净增规模。
(五)交通用地
交通用地分解主要是结合澧县的交通用地专项规划,对纳入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等级公路)进行分乡(镇)统计而来。
(六)水利设施用地
水利设施用地主要是结合水利设施用地专项规划,对纳入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防洪设施、水库建设、水电站)等进行分乡(镇)统计而来。
(七)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主要是指特殊用地。特殊用地总规模是在结合前期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澧县旅游用地专项用地规模,分乡(镇)统计各项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统计而来。
(八)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按照节约用地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可以利用未利用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特别是城镇建设规划布局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尤其是集中连片的优质农田。考虑到澧县的地形地貌因素,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比例控制在50%左右,即澧县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控制在1339.42公顷以内。
根据各乡(镇)的上轮规划期间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比例,并结合考虑中心城区的发展,设计各乡(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分解规划近期、远期澧县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总规模。
二、耕地保有量
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澧县各乡(镇)的耕地规模,协调区域土地发展,保障各重大政策和战略的实施,依据对耕地重要影响因素的分析,评价各乡(镇)耕地规模指数,然后依据评价指数将全县耕地总规模变化量分解到各乡(镇),最后对所得结果进行适当调整,使分解结果更为合理。
结合各乡(镇)耕地规模指数,运用公式
式中:yi—表示第i个乡(镇)耕地规模的变化量
Y—表示全县耕地总规模的变化量
Ki—表示第i个乡(镇)的耕地规模指数
n—表示全县乡(镇)的个数
分别测算得2010年和2020年澧县各乡(镇)的耕地规模,并在此基础上依据耕地利用方向及发展趋势和其它社会环境因素进行综合调整。
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金罗镇、宜万乡、盐井镇、复兴厂镇、中武乡、雷公塔镇、小渡口镇、九垸乡、官垸乡等乡(镇),这些乡(镇)都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重点区域。根据澧县城市总体规划,澧县确定1个县域中心城镇和7个县域二级中心城镇,包括金罗、小渡口、梦溪镇等乡(镇),如果要涉及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应首先考虑这些乡镇。
考虑到澧县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及国家有关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在分解指标时,在常德市局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同时结合各乡(镇)基本农田现状规模,测算得澧县2020年各乡(镇)的基本农田规模。
四、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目标
规划期间内,综合考虑各乡(镇)的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年均土地开发整理投资额、其它综合因素(区位、农民耕作积极性等)因素分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指标。
第十一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
一、根据人居环境的相关要求,城市人均绿色空间用地应不低于是12平方米,工矿区与生活区设立绿化隔离带,主城区及近效区重要水体周围设立绿化缓冲带。根据建设用地的生态适宜性评价,建设用地基本避开了风景名胜、地质灾害、重要水体等生态系统敏感区域,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处于生态环境的适宜建设区。
二、生态失衡,污染严重的局部地区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方式。规划实施后,澧县水土流失面积将大大减少,工业三废排放量将得到进一步的控制,农用化肥、农药及城市生态垃圾等造成污染严重的土地,以及耕地重金属超标的局部土地都将调整为不直接与食物链相关联的用地方式,这将更有利于土地利用的生态建设和人类健康。
三、澧县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促进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而且规划实施后,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到2020年控制在1339.42公顷以内,建设用地的绿地率保证在25%以上,大大减缓了生态承载力的降低趋势,促进了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规划方案充分考虑了澧县的生态系统特点,在土地利用规模、结构与空间布局、生态用地区划等方面,尽量避免和降低了规划对于生态系统的负面影响,有利于土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和建设。
第二节 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一、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调查范围
澧县县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项目新增规划用地区565.08公顷,已建城区1624.77公顷,扩展城区107.96公顷,农民居民区29.35公顷。其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43′12″~111°47′51″,北纬29°37′17″~29°39′52″之间,规划建设用地主要拐点坐标详见表1。澧县县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项目目前只是规划阶段,具体工程布置情况尚不明确,本次调查范围为规划建设用地批准红线范围,调查区总面积即为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702.39公顷。
二、调查工作过程
此次调查工作,主要是根据“湘国土资办发[2007]151号”文,同时按合同要求开展工作。首先,我们收集了《1/20万石门幅区域地质及矿产报告》和各地勘单位在该区的工作成果,并查询了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空间库”,和《探矿权管理数据库》及《采矿权管理数据库》,参考了常德市人民政府2003年编制的“常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2—2010年)”,以及澧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有关矿产地质信息,同时派技术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了解。在此基础上,对调查区内的矿产资源是否被压覆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编制了调查地区的地形地质图和调查报告。报告比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建设用地及所影响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情况及被建设工程压覆的矿产情况。
三、结论及建议
澧县县城新增规划建设用地项目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1°43′12″~111°47′51″,北纬29°37′17″~29°39′52″之间。该建设项目新增规划用地区565.08公顷,已建城区1624.77公顷,扩展城区107.96公顷,农民居民区29.35公顷范围内没有查明的具有工业价值的重要矿产,也没有设置采矿权,设置有一个探矿权,为湖南省临澧县烽火矿区石煤及伴生金多金属,暂未提交任何成果资料。因此,该建设项目未压覆具有工业价值的重要矿床。
第三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一、评估范围
(一)评估范围确定的原则
澧县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新增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在现有城区以外新增规划区内进行。根据资料收集情况,澧县新增建设规划区7.67km2(其中扩展区1.08km2)。评估区的划定,是根据规划工程项目特点、邻近地质环境条件及工程建设可能加剧、引发、遭受的地质灾害类型、特征以及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的危害性,最终确定评估范围。评估区具体圈定要求为:
1)因规划区位于平原区,评估范围沿规划区外延500m;
2)崩塌、滑坡易发地段评估范围以第一斜坡带为限;
3)泥石流以完整的沟道流域面积为评估范围;
4)地面塌陷和地面不均匀沉陷的评估范围大于推测的人类活动影响区范围。
(二)评估范围的确定
根据上述原则划定的评估区范围:评估面积约23.99km2。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澧阳城区和澧澹城区建设用地规划区面积结合《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规划建设功能区域的特点,于2009年9月5日至10月25日对评估区进行了以地质环境条件特征、现状地质灾害为主的野外调查,调查面积约23.99km2;调查各类地质环境观察点总计59个,其中地质岩性点11个,地层界线3个,水文点15个,工程地质点12个,地形地貌点18个,引用照片9张,收集各类资料共400份。调查工作程度较高,收集资料广泛全面,深入分析了评估区中的地质灾害现状以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诱发、加剧及遭受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和危险性等地质环境问题。工作成果达到了预期目标,完成了规定工作任务。
三、分区评估
根据澧县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用地面积范围特征,将其分为北西部工业、居住、教育区、北部商业、金融、居住、行政办公区及东部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仓储、居住、工业用地区来评估,其土地适宜性如下:
北西工业区(N1功能区)
为工业、居住、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区。
建筑场地地势平坦,地基土为第四系全新统(Q4)粘性土、砂类土,局部夹淤泥质粉质粘土分布区。该土层允许承载力在150-268kPa之间,粘性土干容重1.55g/cm3左右, 卓越周期(经验值)0.15s,平均纵波速度0.26km/s。根据澧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该区以工业用地为主,次为居住、教育用地。
该区根据地质分布位置、灾害种类及危险性划分为一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位于城北西区整个规划区域,该区面积2.54km2,占规划区面积的33.11%。该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北部居住、商业区(N2功能区)为商业、金融、居住、仓储、行政办公用地区 。建筑场地地势平坦,地基土为第四系全新统(Q4)粘性土、砂类土,局部夹淤泥质粉质粘土分布区。该土层允许承载力在150-268kPa之间,粘性土干容重1.55g/cm3左右, 卓越周期(经验值)0.15s,平均纵波速度0.26km/s。根据澧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该区以居住用地为主,次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用地。
该区根据地质分布位置、灾害种类及危险性划分为一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位于北部区整个规划区域,该区面积0.69km2,占规划区面积的9.0%。该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东部居住、商业区(N3功能区)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居住、工业用地区 。建筑场地地势平坦,地基土为第四系全新统(Q4)粘性土、砂类土,局部夹淤泥质粉质粘土分布区。该土层允许承载力在150-268kPa之间,粘性土干容重1.55g/cm3左右, 卓越周期(经验值)0.15s,平均纵波速度0.26km/s。根据澧县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该区以居住用地为主,次为商业、金融、行政办公、仓储、工业用地。
该区根据地质分布位置、灾害种类及危险性划分为一个区:即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位于东部区整个规划区域,该区面积4.44km2(含扩展区1.08 km2),占规划区面积的57.89%。该区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综上所述:规划区新增建设用地区的土地适宜性为适宜区(Ⅲ),面积为7.67km2,占总规划建设面积的100%。规划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四、评估结论
1、评估区内地形简单,地质构造较复杂,水文、工程地质条件较差,地震烈度为Ⅶ度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区域地壳不稳定,地质灾害不发育,人类工程活动以修筑道路、建房为主,其影响程度总体为较轻,居民建筑和耕作活动影响小,但围湖造田、筑堤建垸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大。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总体属中等复杂类型。
2、现状评估:评估区内地质灾害不发育,危险性小。
3、预测评估:规划区地形平坦,在建设过程中将不会有大的切坡(≤5m),构成边坡的岩性主要为第四系全新统粘土、砂质粘土、砂卵石层等,工程建设加剧、引发及遭受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可能性小,危险性小。
4、综合评估结果认为:规划区划分为一个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区(Ⅲ区)。Ⅲ区为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占地7.67km2,占规划区总面积的100%。
5、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的建设区段的土地适宜性评估结果认为:(Ⅲ)区为适宜区,占地面积7.67km2,该面积占规划场地区面积的100%。总体评估规划区新增用地土地适宜性为适宜。
五、建议
(一)各项工程施工前要进行工程勘察工作,查明建设区的岩土体工程地质条件及物理力学指标,选择相应的持力层。
(二)对切方、填方地段应采取相应的工程防治措施,以避免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
(三)由于局部地段分布有可液化土层—粉砂(粉砂厚度小,液化等级轻微)和塘、浜等作为建筑场地时对建筑抗震不利,重要工程应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估及砂土液化地震效应评估。
(四)基坑开挖应尽量避免在澧水高水位(洪水位)期间进行,以降低基坑突涌发生的可能。
第十二章 规划方案可行性论证
一、规划方案的可行性
规划方案根据澧县的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形势、人口发展趋势,确定了澧县土地利用发展战略、土地利用目标和土地利用方针。考虑到澧县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生态退耕和灾毁等情况,确定了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为67393.00公顷,基本农田为62742.00公顷;县域内耕地确保了占补平衡。按照保证重点项目、适度供应城镇发展、缩并村庄用地的思路,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0222.00公顷以内。从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出发,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加强各江河水库等灾害防治工程建设。土地利用率由2005年82.73%提高到2020年的84.30%,土地产出率由2005年每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31.46万元提高到2020年每平方公里地区生产总值139.67万元。
总体而言,规划方案从粮食安全、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等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出发,对保护澧县的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满足经济发展对用地的需求,以及生态建设都作了全面的考虑,真实地反映了规划期用地需求,规划方案切实可行。
二、规划实施效益
方案实施后可以取得以下效益:
(一)有利于保障澧县社会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
方案的实施,可以加强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的保护,通过对建设用地结构的优化,可以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用地效益,为核心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土地资源支撑,保证土地利用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提高澧县的社会效益
方案突出了土地用途管制,加强了土地整理,积极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土地利用结构得以优化,土地功能更加齐全,最大程度的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增添活力。同时全县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基础设施相对完备,人居环境相对良好,人民生活安居乐业,以澧阳和澧澹为核心,以金罗、小渡口、码头铺、梦溪等乡(镇)为主要的区域性增长极,以其它建制镇和乡村集镇为地方性发展节点,形成大中小有机结合、分工明确、结构科学、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并通过澧县中心极核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县城镇建设体系空间结构的完善。
(三)可以有效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和环境基础。本方案在充分调查现状的基础上,强调土地与生态系统的密切关系,要求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合理布局,优化利用,保护生态良性循环。
第十三章 规划方案的衔接与协调
第一节 规划协调
一、规划协调
为了确保本次规划广泛的公众参与,搞好与其他规划的衔接,规划编制过程中,通过采用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多种途径征求意见和建议,与城市规划、交通、水利、旅游等部门取得了充分的协调,提高本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一)中心城区规划布局协调
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为了合理确定中心城区规划规模及布局,解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中心城市规划布局上与城市规划出现的矛盾,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多种途径与城市规划部门取得了充分的协调。首先就城市规模确定的问题,充分结合澧县城市发展实际,最终确定中心城区发展规模,充分保障中心城区发展空间。在规划布局上,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确定的中心城市规划布局图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市规划图进行叠合,找出了出现矛盾的地方;然后通过多次座谈及实地察看,对出现了矛盾的布局范围进行了逐一协调;最后确定了中心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方案,使两个规划在中心城区布局上得到了充分的协调。
(二)主要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与修改情况
对规划大纲中涉及到的主要建设用地指标,规划编制技术小组采用了“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法与各用地单位及部门进行了充分协调,即以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给澧县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与各用地单位及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调。
交通用地指标的确定:按照交通部门提供的《澧县交通用地专项规划》,初步确定了澧县规划期间的交通用地指标。在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给澧县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后,经澧县人民政府组织,与交通部门进一步协商,按照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用地原则,削减了部分用地指标。
水利设施用地指标的确定:以《澧县水利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为基础,补充调查各乡(镇)水利设施建设规划情况,依据相关用地标准核准规划期内澧县水利设施用地指标。常德市国土资源局下达给澧县的各项用地控制指标后,依据近年来澧县大型水库水利设施项目用地突破较大的现实情况,水利部门协商适当削减了部分用地指标。
独立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针对《澧县矿山用地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工业用地规模过大的情况,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其他工业用地、工业园区用地政策,核减了部分用地指标。
(三)园区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衔接与确定
园区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与布局的确定,以《湖南省“十一五”开发区发展规划》为指导,结合澧县经济开发区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与澧县“十一五”规划进行了充分的衔接协调,并根据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在澧县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下,与相关部门经过多次讨论协商后最终筛选得以确定。
第二节 规划论证
《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成果经过反复论证,论证次数达到10多次,主要体现有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向全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第二个层面是专家论证,参加对象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领导小组、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咨询委员会专家、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成员、湖南省测绘科技研究所等单位专家;第三个层面是各乡(镇)国土所负责人和规划技术承担单位负责人;第四个层面是听证,参加对象有各部门、各行业、各阶层代表。
第十四章 关于规划指标相关问题的说明
在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约束性指标与市局规划下达指标进行了完全对接,但对市局下达城镇工矿预期性指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上级规划采用城镇工矿的规划基数为1887.20公顷,而省厅确认数据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881.97公顷,两者相差994.77公顷。考虑到乡镇规划图数一致的问题,对市局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指标采用增量控制。但在用增量控制的过程中突破了236.00公顷,并将236.00公顷全部纳入了中心城区(澧澹片区)的发展规模,突破市局下达的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其主要原因有:
一、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偏小
2005年中心城区城镇人口为16.85万人,而中心城区规模为1511.59公顷,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89.7m2。
二、区位条件
(一)地域区位
澧县地处中部两大城市群——湖南“3+5”城市群和武汉“1+8”城市群的腹地,直接辐射地域在西部的交汇地带;同时也位于我国三级经济开发轴线——焦柳线(二广高速)上的节点城市常德市与荆州市的几何中心;在湖南省自东向西的经济梯度格局中处于第二梯级的位置,并且是湖南“3+5”城市群的组成部分,具有承东启西的战略地位。
从地形地貌来看,澧阳平原大部分位于澧县境内,平原和岗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6.41%,相对平坦的地形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澧县整体区位的提升和经济的发展。从市域内部来看(武陵区与鼎城区除外),澧县位于常德市北部,与湖北公安毗邻,G207国道纵穿县境,加强了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同时也促进了边贸经济的繁荣。因此,澧县与常德市所辖其他县(市)相比,在地理条件和地域条件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交通区位
在规划期内,澧县将迎来交通发展的黄金时机,二广高速、太慈高速、宜张高速三条高速在县域内形成“一横二纵”的高速交通体系,三条高速公路的开通彻底改变了澧县对外交通的模式;同时,规划期内将对县域内部15条主要公路(包括S302和S304在内的两条省道)的改造,进一步加强了内部交通网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尤其是金罗火车站的扩建升级和黄金公路的开通,在整体上促进了澧县交通发展,同时也给澧县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三、经济基础
澧县是农业大县和资源大县。20世纪80年代后,澧县的资源优势逐步转化成了经济优势,经济实力迅速增加。2005年,澧县地区生产总值已达65.27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了8410元,财政收入接近2.1亿元。从1999年到2005年,澧县地区生产总值每年增长10—12个百分点,并且增长率呈现逐年加快的趋势。从三产结构上看,二产和三产的年平均增长均在11%以上,二产增长率甚至达到12%,构成了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主要动力。其中,建筑业对二产的拉动相对于工业要大些,而房地产业、交通运输对三产的增长贡献最大。2005年澧县三次产业比重为37.7:32.6:29.7,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进一步加快。
(一)横向比较
在湖南省常德市的二区七县(市)中,澧县的各项主要指标在常德市内都居于前列,充分表现出近年来澧县经济发展的迅猛态势和巨大潜力。
表14-1 澧县与常德市域内其它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的比较
单位:万人、亿元
行政区划 总人口 地区生产总值 工业总产值 消费品零售总额
全市 602.42 634.17 353.2 205.21
武陵区 40.92 22.25 6.44 12.53
鼎城区 85.15 65.10 18.14 33.55
津市市 26.58 21.44 17.52 12.49
安乡县 58.23 38.25 13.17 13.40
汉寿县 77.09 44.06 16.74 15.49
澧县 88.16 65.27 24.43 22.07
临澧县 43.60 34.70 14.55 13.20
桃源县 97.39 70.24 26.57 32.80
石门县 69.06 47.69 20.95 20.94
澧县总人口在常德市各县(区)中排名第二,仅低于桃源县,可以看出澧县人力资源相当丰富。地区生产总值65.27亿元、工业产值24.43亿元,排名第二,消费品零售总额低于鼎城区和桃源县,位列第三。
(二)纵向比较
表14-2 澧县历年地区生产总值产业结构表
单位:万元
年份 地区生产总值 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 第三产业
1997 349555 136972 74563 138020
1998 358234 122562 80274 155398
1999 365140 119712 86543 158885
2000 394871 132526 93278 169067
2001 442117 157320 98494 186303
2002 492967 168334 112454 212179
2003 557874 177666 142991 237217
2004 652208 224556 159010 268642
2005 652693 245744 212873 194076
根据表14-2可以看出,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是1997年的1.87倍,三大产业平稳增长,2005年第一产业产值是1997年的1.79倍,2005年第二产业产值是1997年的2.85倍,2005年第三产业产值是1997年的1.41倍。
综上所述,无论从澧县经济的横向对比还是从纵向对比上来看,澧县综合势力在常德市属于上等水平,加快澧县经济发展速度对推进常德市经济发展以及湘北经济的腾飞都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政策条件
津市、澧县位于常德市的北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12′-112¡04′,北纬29°16′-29°57′之间。国土面积约2650平方公里。津澧北与公安、松滋接壤,境东与安乡接壤,南部与临澧接壤,西部与石门接壤。
津市、澧县紧密相连,主城区之间相距8公里。历史上同属澧州,文化渊源深厚,行政区划和级别的数度变更对津市、澧县经济发展能力的影响有正有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津澧两地提出将津市和澧县合并,以增加澧水流域一个中心城市的设想。随后,湖南省人民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就津澧地区如何加快经济发展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了“实现津澧合并,组建湖南第二个北大门”的构想。
根据湖南省和常德市城镇体系规划,津澧融城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将成为津市、澧县两地之间的重要发展方向。因此,在本轮规划中澧县中心城区的规模发展方向主要是向津市方向的澧澹乡倾斜。